★吃:《女儿城摔碗酒》《黔江鸡杂》《重庆火锅》
★住:5晚待评四星酒店
★游:恩施大峡谷、女儿城、蒲花暗河、芭拉胡、
濯水古镇、金佛山,渣滓洞、白公馆等
★吃:《女儿城摔碗酒》《黔江鸡杂》《重庆火锅》
★住:5晚待评四星酒店
★游:恩施大峡谷、女儿城、蒲花暗河、芭拉胡、
濯水古镇、金佛山,渣滓洞、白公馆等
【小孩收费】
2周岁以下:免费(必须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原件登记)
2周岁-12周岁(不含):小童价
费用包含:当地旅游车费、导服、正餐。
费用不含:往返大交通票、住宿床位、早餐、景点门票(超高现补)。
【报价已含】
1、交通:含深圳北-恩施高铁二等座,重庆-深圳飞机经济舱。当地全程旅游用车(按人数定车型,保证每人一正座)。
2、住宿: 全程指定四星酒店双标间,不含单房差,如产生单房差,请现补600元/人
3、用餐: 酒店5早3正餐。(备注:3正包含在必消自费里面)
4、导服: 全程当地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5、门票: 女儿城、芭拉胡、金佛山大门票、重庆市内半日游
【报价不含】
【以下打√红色标注景点必选项目,其他景点自愿选择参加】
景点 | 70岁以上 | 60-69岁 | 60岁以下 | 费用包含 |
恩施大峡谷+特色餐 | 80元 | 160元 | 240元 | 门票、车费、景交、导服、恩施摔碗酒 |
濯水古镇+风雨廊桥+蒲花暗河+特色餐 | 70元√ | 130元√ | 180元√ | 门票、车费、导服 黔江鸡杂宴 |
金佛山索道+景交+特色餐 | 160元√ | 160元√ | 160元√ | 索道、景交、导服 重庆火锅 |
自费总合计 | 310元 | 450元 | 600元 | |
必选项目合计 | 230元 | 290元 | 340元 | |
景区小交通费用(导游现收) 恩施大峡谷索道上行105元/人(必坐),下行105元/人(自愿),手扶电梯30元(自愿) |
【注意事项】
1、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在不影响景点游览时我社将保留调整行程先后顺序的权利。因变更而产生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客人因为自身原中途离团,不退任何费用。
2、行程中所包含的必游景点已享受门票优惠,任何证件不再退费;客人自愿放弃均不退费
3、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的火车、公路、轮船延误、滞留;或因旅游旺季各景点、车站、餐厅人流量过大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拥挤、等候时间过长,无法按原计划安排行程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4、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与有效证件一致的准确的、完整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请随身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儿童带好户口本原件。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火车票若退票,由客人自行持身份证去火车站退票。
5、请备好个人常用药品(如创可贴、消炎药、感冒药、晕车药等),酒店配备的毛巾、拖鞋等都属于循环使用物品,建议自行携带个人洗刷用品。参观时均需徒步行走ssss,请穿便鞋,随身带好雨具;三峡行船时室外风大,神农架海拔较高,气温较低。
6、旅游途中请听从导游人员安排,配合司机、导游工作。团友之间相互关照,少数服从多数。自由活动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乘船、漂流景点游览时应注意个人及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尤其谨防贵重物品(相机、钱包、手机等)被水浸泡。
7、行程结束后,当地导游会提供游客评价表,此表将作为考核地接社质量的依据,请大家客观、认真填写
【协议行程补充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团,以诱骗或强迫购物的方式,组织旅游者到指定旅游购物店,或安排另行付费的自费项目;但经双方协商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人行程的除外。
旅游法释义条款规定:经双方协议安排购物和自费,必须向旅游者披露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真实情况,包括购物场所名称、自费项目内容和价格,以及购物自费时长等,且在不得有前款所指诱骗情形下,与旅游者协商一致。
名称 | 产品 | 停留时间 | 说明 |
恩施硒泰乳胶博物馆 | 生活品:乳胶枕、乳胶床垫等 | 90分钟 | 中泰联合对口商品展示中心,感受泰国的异域文化以及体验中心, 泰国原产的纯天然、乳胶枕头、乳胶床垫,能够完全适应颈部形状的变化而让您的颈椎和脊椎处在均匀撑托状态,不仅有助于释放颈椎来自白天的压力,还对颈椎疼痛困扰的人带来辅助康复作用。 |
土特产 | 土特产 | 90分钟 | 全球唯一获得世界硒都称号的城市,拥有最丰富的富硒产品展示区,体验区,游客可自由选择恩施富硒土特产品。 |
协议行程指应旅游者要求安排的议定行程。本协议行程应旅游者要求,可在不影响其他客人正常行程的情况下自愿参加自费项目,并安排以下旅游购物店: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领队和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组团社(盖章): 旅游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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